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转租合同是否有效栏目,提供与转租合同是否有效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传真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

  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祈祷饿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案情

  2006年1月4日,原告广西振海船务有限公司(下称振海公司)和被告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恒兴油库有限公司(下称恒兴公司)通过传真签订了一份《租船运输合同》,约定:以原告的“浩航2”船承运被告的非标柴油1000吨自广东万倾沙至海南洋浦;全程运费每吨72元,不足1000吨按1000吨计。该合同有原告方代表陈志、被告方代表曾伟平的签名,并盖有原告的公章、被告的合同专用章。被告以该《租船运输合同》是传真的复印件为由,不予认可。

与转租合同是否有效相关的合同范本大全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要素

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 出租房屋合同 个人租房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

与转租合同是否有效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

劳动合同是否要备案

劳动合同

  不同种类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样,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工作人员确定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问:

  劳动合同是否要备案?

  答:

  备案不是必需的。但是可以备案。

篇二:

  一、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小编精心推荐

  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聘用合同 | 劳务合同 | 用工合同

...

有购房合同是否能贷款

合同 购房合同能贷款
  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贷款之前,银行需要了解借款人的贷款用途,销售合同只是证明贷款用途的证明之一,也可以用其他合同、其他书面材料证明贷款的用途。

  1、《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是要放在银行办按揭贷款,要等接揭办下来(约1个月时间)后,银行通知你去银行拿《贷款合同》;然后银行再把《购房合同》返回到发展商委托的律师所。 2、从银行返回的《贷款合同》上面跟之前有区别了,有银行的盖章和签字,此证明银行批准你的贷款了。这就是你所问的“和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但什么凭证都没有”的解答。 3、只要按揭办下来了,不管房屋是否封顶都要还银行贷款。

  小编精心推荐

  租房合同 | 房屋出租合同 | 房屋转租合同

  购房合同 | 售房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二手房交易合同 |

钢结构施工合同是否是普通加工承揽合同?

钢结构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钢结构一般情况下是作为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可见钢结构对于建筑工程的重要性,一些建筑出现问题多多少少也会牵涉到钢结构的问题,本文(钢结构施工合同是否是普通加工承揽合同?】)由出国留学网整理,希望本文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钢结构施工合同是否是普通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国家标准 GB/T4754-2002 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钢结构 制造企业属于金属制品行业大类中金属结构制造业(包括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金属桥梁结构、铁塔、铁架、金属支柱、水闸);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等。本文所指钢结构,是指其中的建筑钢结构制作与加工。

  钢结构一般为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其制作加工合同如果是建筑施工合同,必受《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特别是关于主体结构须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的规定,对合同效力有根本影响。如果是普通承揽合同,不受《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调整,如果发生转包钢结构制作加工业务,则仅适用《合同法》中承揽合同一章的规定,合同效力一般并不为无效,主体结构自行完成的规定根本无需考虑。此外,还有人将建设工程中的钢结构制作业务设定为向钢结构制作加工单位定购特定钢结构货物的货物买卖合同或采购供应合同,认为应适用《合同法》中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试举一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将土建、厂房钢结构制作与安装业务、屋面及外墙彩钢板制作与安装在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发包给A总包单位,A总包单位将其中的钢结构制作、屋面及外墙彩钢板制作与安装业务分包给了B公司,安装工程由A总包单位自行安装。B公司又将钢结构制作业务转包给了C公司,自己仅完成屋面及外墙彩钢板的加工与安装。C公司又将全部钢结构制作合同转包给了D公司,但签订的是名称为《钢结构货物买卖合同》,约定C公司向D公司定购根据设计院图纸加工的钢结构,不负责安装,加工完成后直接送至施工工地即完成交货义务。A、B、C、D公司均有相应钢结构制作与安装资质。后,C公司以D公司未按期交货为由,解除了《钢结构货物买卖合同》,要求D公司退还预付货款、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赔偿C公司另行向他人采购钢结构所产生的钢材涨价损失等。D公司认为合同无效,逾期未完成系C公司未及时提供图纸及变更过多所致,反诉要求C公司支付已制作完成的钢结构制作加工款。

  根据以上案例,如果钢结构制作业务为建设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则适用《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话,从发包过程看,A公司违反《建筑法》关于主体结构须自行完成的规定违法分发包给了B公司,B公司违反不得违法分包的规定发包给了C公司,C公司违反禁止转包的规定,转包给了D公司,最终C、D间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如果钢结构制作是普通加工承揽合同,则C、D公司间的《钢结构货物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在有否合同解除权、违约金、损失赔偿、过错判断等方面均有较大不同。

  导致产生这样分歧的原因是一般人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与施工现场相联系,而钢结构制作并不在施工现场完成,而是在工厂进行制作,虽然运至工地,亦仅是交货地点在工地而已,没有“施工”行为。施工必与施工现场相联系,必与将建筑材料向固定地点的建筑物中“添附”或“固化”行为相联系。钢结构制作完成送至施...

合同复印件是否有效

合同

  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祈祷饿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问:

  合同复印件有效吗?

  答:

  经双方核对认可,并有双方进行说明并签章的合同复印件可以认定为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实际操作中通常是双方手写: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然后加盖双方签章(或按手印)。

篇二:

  问:

  合同复印件有效吗?

  答:

  你们,一般无效。对方认可有效;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或者有证据证明原件在对方手里复印件才能发挥作用。

  欢迎登录合同范文网查看更多

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不续签 劳动合同 是否有经济补偿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另外:

  如果用人单位违返《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小编精心推荐

  劳动合同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和您一起了解一下该问题的相关内容。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还没有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如果知道你和该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还同你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如果私自离职,那么劳动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