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早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司空见惯的现象,不管是员工辞职,还是公司辞退员工,大家跳槽换单位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那么,大家是不是在用人单位有了辞退的心思之后就率先提出辞职呢?
出国留学网的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听从单位的意见上交辞职信是不当的,下面,出国留学网的小编就仔细的为大家说一说吧。
如果老板想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进而让你递交辞职报告,这时候,你可千万不可草率听从而轻易提交辞职信。因为这决定着劳动关系存在或解除,并进而决定着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要不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辞职信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的同意,表明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两条规定,即第24条和第28条。根据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员工辞职信和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可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则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协商解除情况,即用人单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而辞职信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由员工先行提出来的,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许多情势下,即使员工不写辞职信,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用人单位也是会找理由辞退员工的,如提出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等。无论用人单位以哪种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首先必须提供支持这些理由的证据;其次,还必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除非员工确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过错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人在职场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因此提醒大家:如果不是你自己真的想辞职,而是与单位有不同意见,或是单位想与你解除合同,你千万不能经率地递交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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