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在泗阳大剧院参加了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聆听了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杨光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问责激发责任担当》专题讲座。杨光主任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措施等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问责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
一、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都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
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牵住“牛鼻子”,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有些领导干部身边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都只说别人,却不谈自己的责任。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三、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员领导干部刻画出的“担当底线”。而现实中,有不少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和为人处事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增强工作创新意识,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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