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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乡镇公务员笔试重要提示

陕西乡镇公务员考试 陕西乡镇公务员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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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笔试重要提示

  各位考生:

  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笔试将于10月15日(上午9:00-11:00)在西安举行,考点设在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报考者须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请报考者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有效期限,考试当日前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报考者应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场内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按时进入考场,以免影响考试。

  4.报考者进入考场时,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后就坐。首先,请自备手提袋,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袋内(手机装入袋前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并统一放在考场物品存放处。然后接受安检,并在准考证规定座位入座,坐错座位为违纪。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含带有通信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试卷发放后,报考者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准确、完整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报考者在座次表上签名时需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7.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10.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试人员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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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7年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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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等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


  一、录用计划


  从贫困县(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56名,每个贫困县(区)安排1名录用计划(具体贫困县区名单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2012年7月31日以前至今连续在贫困县(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4.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尊重劳动,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符合以上报名范围和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中,经各县(区)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人员参加考试录用。各县(区)报名人员中符合条件人数不足3人时,对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村(社区)干部,经批准,报考年龄、任职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2.工作中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近5年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不得报考;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因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并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不得报考;


  4.相关职能部门对报考者计划生育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不符合规定鉴定意见的,或者民主测评中有三分之一群众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录用;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发布招考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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