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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有着“崇文尚武、立德树人”的校训,有侦查专业教学团队等省级优秀教育团队,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一)学院代码:12852

  (二)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四)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建新巷22号

  (五)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71—8232355

  监督电话:0971—8249343

  传 真:0971—8231396

  邮 箱:qhjgzyxyzsjy@126.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与就业指导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团委)。

  第六条 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计划和定向青南计划)需报请青海省公安厅核准后,报青海省教育厅,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普通(非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

  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九条 报考普通(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适应学院警务化管理要求。

  由于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且考虑目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生就业方向,凡身体条件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考生以及身高低于1.60米的男生、身高低于1.5米的女生和残疾考生慎报。

  第十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高考招生章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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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一、 学院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二、学院概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于2000年3月,由原来的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察学校,两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升格而成,由省公安厅主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为副厅级建制,内设行政部门7个,教学教辅部门10个。目前,学院占地面积9.09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270万元。在册教职工242人,其中,党员208名,占教职工总数的87%;教授12名、副教授50名、讲师41名;硕士学位研究生70人;双师素质教师68人;小岛奖金获得者15人,省级骨干教师22人;院级骨干教师33人;专业带头人18人;专业带头人辅助人17人;国内访问学者10人,第一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第二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审核当中)。另外,外聘兼职教官113名。现有25个教学班级,1384名在校生,2016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6.62%。在职民警培训年平均3500人次以上。2004年、2011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招生面向青海及云南、四川、陕西、山东等9个省,2016年,公安专业计划招生245人,参加面试考生1129人,总体录取率为100%;治安管理专业单考单招95名,办学规模逐步扩展。

  学院开设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教学)、法律文秘(原书记官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等15个公安司法大类专业;开设心理咨询1个医药大类专业。

  建院以来,学院紧紧围绕服务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立足青海面向藏区,坚持“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的办学方针,秉承“崇文尚武、立德树人”的校训精神,实施“特色建校、质量立校、文化兴校、科技强校”四大战略,打造汉藏双语教学特色品牌,促进内涵建设,教育训练质量不断提升。尤其是2016年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参赛9名教师分别获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荣获团体三等奖。藏文字母扑克牌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学院在抓好专业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拓展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努力为公安政法机关服务,先后建设了青海省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海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青海省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藏铁路公安局西宁公安处民警教育训练基地、西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5个省级教育培训基地。2013年10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公安部全国公安民警汉藏双语培训基地、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青海教学基地及国家民委汉藏双语培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培训基地相继在学院挂牌,学院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

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青海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二、学院概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隶属青海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协管、省委政法委配合管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安政法职业院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及政法干部培训双重任务。

学院占地面积113302.2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942.37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9045.05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1万册,电子图书154GB,建有比对显微镜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刑事照相实验室、模拟影像射击训练馆、文件检验实验室、公安专网教室、室外射击靶场、综合训练场等17个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在公安政法机关建有19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240人。其中专任教师98人,校内兼课教师31人,外聘兼职教官93人。校内专兼职教师中教授11人、副教授50人。

学院设有6个党政管理和服务机构,7个教学及辅助机构。附设驾驶员培训学校、司法鉴定中心两个社会服务机构。

学院开设公安和法律两大类专业。公安类专业有: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侦查(含经侦方向)、交通管理、安全保卫(保安专业)、警察与战术指挥(特警方向)、警察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法律类专业有: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书记官等专业。

学院在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深度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办学格局。半个世纪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2012年招生专业及学制:

三年制大专:

1、公安类专业:侦查、治安管理

2、法律类专业:法律事务、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

五年一贯制:

治安管理(汉藏双语教学)

四、招生对象:

1、报考我院三年制大专各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少数民族考生不超过23周岁)高中毕业生。

2、报考我院五年一贯制治安管理(汉藏双语教学)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2年中考且成绩符合我院招生录取标准的应届初中(藏文中学)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学院除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要求考生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做到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2016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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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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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二、学院概况:

2015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2015年招生章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

  2015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一、 学院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二、学院概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由青海省公安厅主管,教育厅协管,省委政法委配合管理,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我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及政法干部培训双重任务。

  学院开设公安、法律和公共事业等的三大类专业。公安类专业有: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侦查(含经侦方向)、交通管理、安全保卫(保安专业)、警察与战术指挥(特警方向)、刑事技术、警察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法律类专业有: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书记官等;专业公共事业类专业有: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方向)、保安保卫(治安保卫方向)。

  学院在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深度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办学格局。半个世纪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适应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和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的要求,学院再次明确办学定位,及时调整招生思路,确保学院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渠道。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办学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三、报考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学院除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要求考生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做到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要求考生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板脚),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男女考生均身体匀称、动作协调。

  (3)左右单眼裸视视力...

2017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邮编:030006

  网 址:www.sxpolice.org

  联系电话:0351—2673067 2673888

  招生原则: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许文海 ,职务:院长。

  二、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三、学院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对于高考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对于三二转段考生,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院对中职阶段课程成绩、操行考核成绩全部达到及格以上者予以录取。

  四、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报考我院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外语要求: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学院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院针对学生个人开设个人奖学项目。学院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

  学历证书颁发: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其他: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山西高考分数线、山西高考成绩查询、山西高考志愿填报、山西高考录取查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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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招生简章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在青海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

  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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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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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公安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9,在陕招生代码:8118,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五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陕西省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目前,学院正在全力推进高质量公安院校建设,奋力谱写陕西公安教育追赶超越新篇章。

  第六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七条 学校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目前拥有浐灞、雁塔、秦都等三个校区。全院学生均在学院浐灞校区学习生活。

  第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

  地址:西安市启源二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学院官网网址:www.sxjgxy.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haosheng.sxjgxy.edu.cn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对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专业、区域和计划

  第十一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9个,其中:公安专业5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侦查),非公安专业4个(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安全保卫管理)。

  第十二条 陕西警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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