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8年鞍山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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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高职: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3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学制为二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学制为三年的高职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8.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70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4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515万元,图书77万册,电子图书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
男女比例:体育类专业按照审批招收男女生,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