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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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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厅2017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Higher Vocational & TechnicalInstitute)。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520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

  招生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八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

  1、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2、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情况检查合格后,我院将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

  4、依据成绩按报考专业志愿序列及调剂志愿顺次录取。

  5、依据青海省2017年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考生享受民族加分政策。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九条 招生工作监督机制:

  1、统招工作和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助困制度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物价核定标准为准。

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厅2016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Higher Vocational & Technical Institute)。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520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

招生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八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

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2015年招生章程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2015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招生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简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104年批准,教育部备案,新建设的一所以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海东市政府直属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业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

  2、院校代码:14520

  2、校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

  3、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4、层次:高职(专科)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在高考志愿表志愿栏填写“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志愿录取;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各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和限制;

  5、录取具体方式:报考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的进档生,实行网上录取。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线以上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

  三、学费

  按青海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备案收费。

  1、普通专科:文史类专业2300元/年;理工类专业2600元/年;如有调整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学校统一安排,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年600元。如有调整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毕业证书的发放

  1、在校生完成学业后,颁发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五、录取结果

  由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寄发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报到。

  六、奖励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绿色通道(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方式: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72)6768119

  传 真:(0972)6768026

  E-mail:qhgdzyjsxy@163.com 网址:http://www.qhgdzyjsxy.com

  联系人:刘宏铎(18809728899) 李...

201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北京信息职业术学
2011年高等职业术教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105)。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校校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5、基本情况:学院具有57年建校历史,是国家 “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列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重点面向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养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水平高,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 %以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中英合作 BTEC HND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3G软件开发方向)、税务、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应用英语(涉外文秘方向)、商务英语、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类)、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通信技术(3G通信方向)。
第五条 招生对象:同《北京市2011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

澳洲南岸TAFE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863年

澳洲教育体系
澳洲南岸TAFE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863年
  学校基本情况

  简介

  澳洲南岸TAFE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863年。TAFE是职业技术与继续教育的简称,是昆士兰省最大的国立高等教育与培训系统。学生超过31,000人,包括3,000名国际学生,澳洲南岸学院是昆士兰兰省最大的TAFE学院及澳洲三大国立TAFE学院之一。

  澳洲南岸TAFE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澳洲昆士兰省,坐落在布里斯班本市中心,美丽的布里斯班河畔,距布里斯班中心商业区(CBD)仅有10分钟路程。布里斯班市与著名的黄金海岸(GOLD COAST)及阳光海岸(SUNSHINE COAST)各只约1小时至1小时多车程。

  学院位于布里斯班市的文化娱乐中心地,南岸(SOUTHBANK)设有美术馆、文化中心、昆士兰海事及科学博物馆、会议展览中心、国立图书馆、人造沙滩及开放的跳蚤市场。

  交通

  除南岸主校区外,南岸学院另有KANGAROO POINT及MORNINGSIDE校区。学院在三个校区之间公车服务。

  南岸主校区离轮渡码头(CITYCAT)、火车及巴士站仅有几分钟路程。三个校区均临近市中心、文化、娱乐活动、住宿。

  学校特色

  学院设有允许学生直接入读大学的衔接课。修毕衔接课程的国际学生可有机会转入澳洲大学的第二或第三学年学位课程。

  可衔接的大学包括昆士兰大学(UQ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昆士兰科技大学(QUT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昆士兰中央大学 (CQU Central Queensland University)、格里菲斯大学 (GU Griffith University)及澳洲天主教大学(ACU Australian Catholic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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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官下周来京讲招生

美国 俄克拉何马 学生
《美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官下周来京讲招生》新闻由北京考试报04月09日报道。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马海丽)EducationUSA(中国)近日将邀请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立大学技术学院(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录取官员到北京,为学生和家长介绍美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情况、教学特点、招生政策及申请注意事项等。

据悉,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职业技术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美国有数千所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时间从两年到四年不等,可以颁发技术类的学士学位和副学士学位。与社区学院类似,学生们大都可以转到四年制大学继续本科学习。

随着对美国高等教育了解的深入,现在中国家庭在选择美国高校上也趋于理智和务实。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认识到美国两年制大学的优势,从而选择社区学院作为他们接受美国高等教育的起点。职业技术学院为学生在这个层面提供了更多的学校和专业选择。

活动具体时间为4月6日,欲报名的学生和家长要将姓名、学生就读学校年级、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educationusachina@gmail.com,并在主题处表明“技术学院讲座”。活动当天携带身份证。

2022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有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等国家创新发展计划骨干建设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青海省教育厅及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青海教育厅2022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Higher Vocational & Technical Institute)。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520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

  招生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八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

  1、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2、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情况检查合格后,我院将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

  4、依据成绩按报考专业志愿序列及调剂志愿顺次录取。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九条 招生工作监督机制:

  1、统招工作和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助困制度

  第十条 我院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核定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现场确认后的考生,请按时于2019年3月19日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上午8:30—10:30);“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上午8:30—10:30)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上午10:50—11:50)。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3,在陕招生代码:8145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高等教育序列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现设有孙思邈医学院、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育部门。学院位于铜川市新区,占地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西连西铜高速公路、东临西铜一级公路,距西安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均为60公里,西铜城际铁路开通在即,已融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8号,邮编:727031。学院网址:http://www.tczyxy.net/。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陕招办〔2016〕44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综合评价方式。学院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就处、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和学院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就处,根据国家、省及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标准,学生处负责带领考生参观学校及面试的组织配合,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w.tczyxy.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9-3589018 3589363

  学院监察室电话:0919-319436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八条 分类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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