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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考招生信息公开相关的高考招生

2015高考招生计划信息汇总

招生计划 高考招生计划 2015年高考招生计划

与高考招生信息公开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8四川高考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 四川高考招生 定向就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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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四川高考招生信息

  关于定向、民族班和预科招生

  (一)定向就业招生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下达。

  2.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3.普通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西藏就业定向生的报考条件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亲笔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的考生才能填报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征集志愿。

  4.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5.对按上述办法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士官、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免费医学定向和免费师范生等性质为定向招生计划的招生办法另文规定。

  (二)民族班招生

  民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其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批次内进行,其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专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民族班录取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三)预科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办法的批复》(教民函〔2015〕6号)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在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即本科预科不低于该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80分、专科预科不低于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60分。<...

【2013高考招生】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3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名称为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03,在豫招生代码:6298)。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桃贾路19号。邮编:450121。

  第四条 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设立独立的招生就业中心。全面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招生政策;

  4、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复查等工作;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院务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提档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当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报考第一专业不能被我院录取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分数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制定招生专业、学制、层次、计划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考试网:2011吉林高考招生录取六公开

高考
2011年07月07日 01时22分,《考试网:2011吉林高考招生录取六公开》由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编辑整理.

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6日,吉林省教育厅召开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暨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会议。据悉,今年吉林省高考生的投档工作仍在省招办录取中心进行,录取工作在各高校录取场所,按照要求,上述场所要实行全封闭管理。
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要求各高校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做到招生录取工作“六公开”。
一是招生政策公开。未经省招办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
各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申诉的渠道和办法。要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是计划使用公开。没有经过批准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录取。
三是录取程序公开。各高校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收费项目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严禁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增加计划”、“定向”、“赞助”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
五是查处公开,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中介诈骗活动。任何学校都不得游离于正常工作体制之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更不允许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对进行招生诈骗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打击。
六是做好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由学校统一进行,不准下放或变相下放到各院系。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采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不得采取平信或代领方式递送。对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学籍,同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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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浦口)龙山北路6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独立学院

  4、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办学层次:本科

  6、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主页(http://www.bjxy.cn)查询。

  7、证书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8、证书颁发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9、收费标准:学费待定;住宿费每人每年1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局当年核定的为准)

  10、就业情况: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8%以上。

  第二 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大气科学专业对色盲、色弱考生限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色盲限考。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3、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江苏省以外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报。

  (2)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7、报考艺术类专业...

【2013高考招生】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面向普高生)

  一、学院性质

  1、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972)

  2、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00号

  3、层 次:高职

  4、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二、高校简介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现已与1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学生就业渠道畅通。学院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省市各级财政资助、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立,以及多样化的企业、社会团体资助,促进学生励志成才。学院每年各类奖助学金发放额度多,受助学生覆盖面大。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注册我院的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以申请注册入学,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作要求,文理科选科要求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选科不作要求。

  4、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注册我院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

  5、预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我院无专业加试要求。

  8、如专业录取人数不足,由学校与学生协商后调整考生录取专业。

  9、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由我院负责。

  四、学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五、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3118838

  传 真:0512-63118999

  2、邮政编码:215200

  3、学院网址:http://www.szitu.cn

  4、电子邮箱:zb@szitu.cn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资深编...

【2013高考招生】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4号)等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55。

  第四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始建于1988年, 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1〕65号)设立、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1〕14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金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天城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625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建筑面积231814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2911万元,拥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160余个,图书馆藏书45万册。专任教师294人、博士6人、硕士91人、双师型教师180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6674人。

  第三章 招生专业

  2013年我院共设38个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有会计与统计核算、经济信息管理、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投资与理财、连锁经营与管理、商务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文科、理科、艺术类、对口类(含对口艺术类)均可按要求报读。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刊物或网站。

  第四章 录取规则、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为120%。

  6、录取原则:

  (1)录取顺序: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注:艺术类考生按文考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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