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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小结(12)

211.法的规范作用是指引作用和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212.法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同时产生,法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同时消灭 213.法的适用具有以下特点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专有活动、是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必须严格限制在其职权范围内,并具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214.可以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对外代表国家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 215.可以成为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有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文物、图书等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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