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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公务员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

2015湖北公务员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 一、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二、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三、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其中,公安法医职位及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恩施州、五峰、长阳)的县以下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四、地税、工商、质监、统计系统、国家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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