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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技术合同无效规定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技术合同无效规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分享关于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技术合同无效规定,欢迎考生前来参考。 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特别注意: ①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技术合同即无效,而不论合同当事人是否属于善意 ②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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