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备考过程中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这意味着:(1)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2)债权人起诉后,如果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在确认诉讼时...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