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四卷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共同抢劫犯罪中加重情节认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共同抢劫犯罪中加重情节的认定”,希望能帮助考生们牢记重要知识点!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共同抢劫犯罪中加重情节的认定 裁判要旨 在实施共同盗窃行为时,为抗拒抓捕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拒捕行为,分别持枪和刀威胁抓捕人员,对持其他凶器的共犯亦也应认定具备了“持枪抢劫的”加重处罚情节。 案情 2004年5月29日17时,蒋明汉伙同邓家兴(己判刑)及巴拉(绰号,在逃)携带胶刀窜入海南国营乘坡农场八队31号橡胶林段,为了偷橡胶水割了217...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共同抢劫犯罪中加重情节认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