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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专业资格2017银行管理重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银行专业资格2017银行管理重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8.2.1 危害货币管理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1.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以招货币的式样,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仿造货币的样式、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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