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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深圳市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府〔2015〕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4〕37号)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保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含新区,以下简称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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