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一卷

2017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国务院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国务院”,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性质和地位 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一)组成 1、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2、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其他人员由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但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也可由全国人大常委地决定。 3、所有组成...

2017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国务院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