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税法二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不征税收入

本文“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不征税收入”,跟着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不征税收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