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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撤销权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税务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撤销权”,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撤销权撤销权1. 管理人的撤销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放弃债权的;(2)无偿转让财产的;(3)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4)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5)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2. 债权人的撤销权(1)破产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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