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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2年山东曲阜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2012年我校在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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