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湖北省2013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的组织。报考省公安厅机关和江汉油田公安局职位考生的体检由省公安厅组织;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体检由考生报考单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组织。

  三、报考省公安厅机关和江汉油田公安局职位考生体检的有关事项

  1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 2013 年7月18日在武汉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于 体检当天上午7:30在省公安厅西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 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 件。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1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 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 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省公安厅机关2005001001、2005001002职位和江汉油田公安局2005001006、2005001007、2005001008职位属普通民警职位,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省公安厅机关2005001003、2005001004、2005001005职位属专业技术民警职位,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 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体检的有关事项

  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各相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指定的网站发布公告确定,请考生留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布公告的具体网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电话:027-67122116。点击下一页查看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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