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青海政法干警考试加分事宜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对退役士兵和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实行加分政策。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加分确认时间:

  2013年9月9日至18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二、报送材料地点:

  省公安厅(仅报考省直公安厅职位的考生与公安厅联系,各州市公安职位和各州联系。)(西宁市八一中路50号青海省公安厅) 联系电话:0971-8293214

  省林业厅(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5号) 联系电话:0971-6365007

  西宁市公务员管理局(西宁市柴达木路1号永宁白金公寓1号楼303室)(政府口) 联系电话:0971-6163414

  西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西宁市水井巷南口对面)(党群口) 联系电话:0971-8230447

  海东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平安县平安大道237号) 联系电话:0972-8613376

  海西州人才服务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 联系电话:0977-8224877、8222260

  海南州人才交流中心(青海湖北路26号海南州政府1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74-8513856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西海镇商业巷31号)(政府口) 联系电话:0970-8645669

  海北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4号)联系电话:0970-8643777

  黄南州人社局公务员科(黄南州政府二楼) 联系电话:0973-8723301

  果洛州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玛沁县第一民族小学旁边)联系电话:0975-8386100

  玉树州人社局公务员科(玉树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76-8822218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的证明,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父母一方户口簿,如果由于父母一方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的,须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落户时间的证明,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同时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

  (三)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士兵退役证;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定向招录培养试点班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3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他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注:加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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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对退役士兵和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实行加分政策。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加分确认时间:

  2013年9月9日至18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二、报送材料地点:

  省公安厅(仅报考省直公安厅职位的考生与公安厅联系,各州市公安职位和各州联系。)(西宁市八一中路50号青海省公安厅) 联系电话:0971-8293214

  省林业厅(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5号) 联系电话:0971-6365007

  西宁市公务员管理局(西宁市柴达木路1号永宁白金公寓1号楼303室)(政府口) 联系电话:0971-6163414

  西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西宁市水井巷南口对面)(党群口) 联系电话:0971-8230447

  海东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平安县平安大道237号) 联系电话:0972-8613376

  海西州人才服务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 联系电话:0977-8224877、8222260

  海南州人才交流中心(青海湖北路26号海南州政府1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74-8513856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西海镇商业巷31号)(政府口) 联系电话:0970-8645669

  海北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4号)联系电话:0970-8643777

  黄南州人社局公务员科(黄南州政府二楼) 联系电话:0973-8723301

  果洛州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玛沁县第一民族小学旁边)联系电话:0975-8386100

  玉树州人社局公务员科(玉树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76-8822218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的证明,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父母一方户口簿,如果由于父母一方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的,须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落户时间的证明,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同时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

  (三)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士兵退役证;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定向招录培养试点班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3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他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注:加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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