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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海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青海人事考试网 2014青海政法干警报名 2014青海政法干警考试

  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频道讯:2014青海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12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公务员局决定,现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军队退役士兵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培养政法干警1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66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0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2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13名。培养层次为专科教育。具体招录职位见附表或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站(www.qhpta.com)查询。招录培养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入学培养、录用的程序进行。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招生条件;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公开招录培养人民警察简章》。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培养和录用资格。

  专科教育职位招录对象:1.高中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试点班,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招录,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专科教育起点的试点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必须在本省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以上两类招录对象,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报名调剂时间为2014年9月9日8:3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与2014上海政法干警招录相关的政法干警

2014陕西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公告

陕西政法干警报名 陕西政法干警招考 陕西政法干警职位表

  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频道讯:2014陕西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为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主要从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全省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

  招录工作的原则是:

  (一)依法招录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统考择优

  这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按职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定向培养

  招录职位均为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学生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二、培养模式和学制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和专科学历为起点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采取具有专科学历者报考专科升本科、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学本科为起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培养层次具体条件的职位: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4年8月19日前已落户陕西省,下同);

  2.陕西生源(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陕西);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陕西兵源(报考人员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陕西),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

与2014上海政法干警招录相关的政法干警

2013下半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公告

2013下半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 政法干警体检公告

  青海省公安机关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递补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关于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公安职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体检结果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定于2014年1月4日进行递补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递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请于2014年1月4日上午8:30持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一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体检编号、准考证号)和400元体检费在西宁市共和南路青海省公交公司院内集合(儿童医院斜对面)。过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4年1月2日

  附件:

  1、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递补名单

  2、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公安职位)定向培养人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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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山东政法干警招录 政法干警考试 政法干警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印发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招考职位和培养院校

  全省计划为基层司法所、基层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生)298名,其中,基层司法所189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监狱戒毒机关109名,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考职位详见《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职位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职位表》)。培养模式及培养专业(方向)如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监狱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培养专业(方向)为教育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山东政法学院培养专业为法学专业、监狱学专业。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或基层监狱戒毒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律事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安全防范方向)。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班招录对象

  1.2015年8月28日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退役、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专为大学生退役士兵设置的职位。高中及大专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5年8月28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专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的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基层司法所的,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1981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6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士兵报考的,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89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

2013安徽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3安徽政法干警 政法干警

  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广德县拟录取人选公示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政法干警招录有关规定,报考广德县的4名考生,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符合本次考试录用条件,确定为拟录取人选。现将拟录取人选(见附件)公示7天,公示时间从2014年1月3日至1月13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反映,监督联系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51-6266322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551-62663184。

  附件: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广德县拟录取人选

定向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代...

安徽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1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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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频道讯:安徽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191人,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安徽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招录工作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2014年安徽省计划招录培养191人,面向退役士兵53人(其中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27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19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人。其中,法院系统3人,检察院系统4人,公安系统 174人,司法系统10人;共招录培养硕士研究生8人,本科生73人(本科二学位70人,专升本3人),专科生110人。

  此次招录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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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政法干警招录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更多人了解相关讯息,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将为您及时提供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程序。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各试点省级编办要会同省级政法机关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额内落实好试点所需编制,不得造成新的超编。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用于试点招录的政法专项编制挪作他用。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zf.chsi.com.cn或http://zf.chsi.cn,以下简称“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名信息应严格按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生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见附件3)进行采集。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2)。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试点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四)面试、体检、考察、数据传送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于12月底前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公示无异议的,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

陕西2014年招录354名政法干警

陕西政法干警报名时间 陕西政法干警报名

  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频道讯:陕西2014年招录354名政法干警,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从《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中可知: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干警354名。其中,法院系统36名,检察院系统15名,公安系统243名,司法系统60名。

  报名时间

  提交申请时间:2014年8月27日0:00—2014年8月30日24:00。

  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报名。也可以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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