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每个公司都有是党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从而是公司更好地制度化。
员工手册范本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 公司涉及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工作,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招聘与解聘制度
第3条 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和用人原则。
第4条 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实行严格管理前提下的人情化管理:
第5条 公司招聘面向全国,被聘用人员档案将统一转入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存放,统一管理,存放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6条 公司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间签订试用合同,每月末由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转正申请,部门负责人进行综合考核后依次报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查合格者正式录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7条 工作能力强的员工可以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8条
上岗使用 |
录用人员岗前培训 |
试用期考察 |
试用期满进行任职考核 |
第9条 公司招聘面试与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员工聘用登记表》格式如下:
组织内部人员调整 |
发布招聘信息 |
产生职位空缺 |
人力资源部组织 实施人员招聘工作 |
公司员工聘用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婚否 | | 工资 | | ||||||
何时何 校毕业 | | 何种专业 | | 职称 | | ||||||||||
原工作单位 | | 担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 ||||||||||
详细地址 | | 身份证号 | | ||||||||||||
个人简历 | | ||||||||||||||
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是否离(退)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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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及业绩 | | ||||||||||||||
愿从事何种工作 | | 月薪最低要求 | | ||||||||||||
聘用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 ||||||||||||||
人力资源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 ||||||||||||||
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名: | ||||||||||||||
总经理意见 | 签名: | ||||||||||||||
董事长意见 | 签名: | ||||||||||||||
第10条 公司人才挑选程序如下图所示:
第11条 员工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第12条 在试用期的员工,有下述情形或相关情形时,公司可以立即停止试用,终止劳动关系:
(1)不服从工作安排;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
(3)从试用之日起,旷工累计达1天,或事假累计达5天;
(4)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记过达一次;(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6)不能胜任工作;
(7)被发现应聘时所提供资料和信息不实。
第13条 公司员工离职程序
《员工离职申请表》和《员工离职流程表》格式如下:
公司员工离职申请表
编号:
姓名 | 部门 | 职位 |
进入公司时间 | 离职申请时间 | |
离职原因: | ||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 | ||
人力资源部意见: 负责人: | ||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 ||
总经理意见: 签名: | ||
董事长审批: 签名: |
备注:离职人员必须按上述流程审批完毕后,才可办理工作交接,并按要求填写离职流程表;中层以下管理人员最终审批权在总经理,无需交董事长审批。公司员工离职流程表
编号:
姓名 | 部门 | 职位 | |||
进入公司时间 | 离职时间 | ||||
所在部门交接情况 | 工作交接情况 | | |||
资料图书交接情况 | | ||||
办公用品交接情况 | | ||||
办公室意见 | |||||
档案室意见 | |||||
财务部意见 | |||||
人力资源部意见 | |||||
注: (1)员工离职必须按本流程表严格办理,各部门手续必须交接清楚后,负责人方可签字;如未交接清楚,负责人必须负责。 (2)财务部和档案室是重要环节,两部门要充分协调,只有在本表所有流程完成并均获同意后,才能办理离职的有关财务和档案事项,否则,两部门要负连带责任。 | |||||
第14条 公司员工辞职(离职)必须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并办理各种资料、经济等手续后,方可辞(离)职。未经批准、或未办完手续、或擅自离职、或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而坚持立即离职者,不发放当月应计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责任。
第15条 开除及辞职人员无经济补偿。辞退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依照国家劳动法执行。
第16条 离职人员应对自己在公司所从事工作的未完事项及经济责任负责到底,若出现重大问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诉诸法律。
第17条 公司开除的员工,永不再录用。
第18条 非被开除员工离职后又回到公司,按新进员工对待。
第19条 离职人员交接工作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接管人,负责接管的员工必须认真负责,若出现资料不齐及其他问题时,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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