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简介:邢台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大街,邮编:054001。邢台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楼下道,邮编:054001。
2、招生计划:2008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2000人、专科生2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3、录取规则: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志愿,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享受国家或省定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提档。
单独进行艺术测试的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②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③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其它相关事宜及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4、学生收费:2008级新生学费标准为艺术和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学年;其它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3500元/学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专业(专科)、商务管理专业(专科),9000元/学年。邢台学院新生住宿费标准分别为500、 700、1000元/年(初等教育学院5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6、学校执行学生奖学金和特困生资助政策。
7、学历、学位: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均为:邢台学院。
8、考生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邢台学院招生网上,供考生查询。
咨询电话:0319-7300599 传真:0319-7300669;
学校招生网址:http://second.xttc.edu.cn/zsjy
电子邮件:zsb@x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