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⒈学校全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⒊院校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甲1号;邮编:051132;
⒋层次:本科;
⒌招生省份:全国招生(详细信息以各省市招办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⒍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⒎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⒏身体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 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⒐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级差:对于投档考生,其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需安排非第一专业志愿时,采取5分专业级差(即满足第二专业志愿时需高出相应专业预录取最低分数5分以上,安排第三专业志愿时需高出相应专业预录取最低分数10分以上,依此类推)的方式(各省市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对于各省市的优惠政策学院予以承认。
⒑学费标准:10000元/年(测绘工程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
⒒住宿费标准:600元/年.生,800元/年.生
⒓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具印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⒔颁发证书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⒕联系电话(传真):0311-84576096;
⒖网址:http://www.stdusfc.cn
⒗其它:我院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邮编051132;西校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路西,北方大学园,邮编050228。交通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艺术设计专业(含展示设计和动画设计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到我院西校区,其它专业入学到南校区。
本章程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