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长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14-05-11 06:57:52 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年长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招生形式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国防生、对口考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长春理工大学(国标代码为10186),普通高等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邮政编码:130022),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南校区、北校区四个学区。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毕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学生达到学位要求后,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选拔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专业(艺术类)的专业水平考核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条  学校组织对艺术类各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110%。

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10分。

第十三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除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外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不录取调剂考生。

第十四条  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对外汉语、国际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国防生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报考,在不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在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若组织专业测试,要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我校若不组织专业测试,要取得该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招生的本科(美术类)录取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生办与驻校军官选培办录取。

第十八条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国防生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请参考招生简章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2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0022

电话(传真):(0431)85386281

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

2009长春理工大学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

学费

备注

理学院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科

理工

80

4800

 

070202

应用物理学

本科

理工

40

4150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本科

理工

80

5100

 

071202

微电子学

本科

理工

40

5000

 

071203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科

理工

80

5100

 

071207

光电子技术科学

本科

理工

80

5100

 

光电工程学院

08160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本科

理工

40

5100

 

081606

信息对抗技术

本科

理工

40

5100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理工

120

5100

 

080616

光电信息工程

本科

理工

120

5100

 

机电工程学院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理工

160

4150

 

080307

机械电子工程

本科

理工

120

5000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本科

理工

80

4150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理工

80

5000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理工

160

5100

 

080604

通信工程

本科

理工

160

5100

 

080602

自动化

本科

理工

40

4150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科

理工

44

5000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理工

160

4800

招英语考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光学材料方向)

本科

理工

40

4300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材料方向)

本科

理工

80

4300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方向)

本科

理工

80

4300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方向)

本科

理工

40

5100

 

071302

材料化学

本科

理工

40

415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71401

环境科学

本科

理工

40

4150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理工

140

4150

 

081001

环境工程

本科

理工

40

4150

 

070302

应用化学

本科

理工

40

4150

 

生命科学学院

070402

生物技术

本科

理工

80

5050

 

081801

生物工程

本科

理工

80

4150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

理工

80

5050

 

经济管理学院

020101

经济学

本科

理工

40

4600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理工

80

4600

招英语考生

110201

工商管理

本科

理工

80

4600

 

110202

市场营销

本科

理工

80

4150

 

110203

会计学

本科

理工

80

4150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理工

40

5000

招英语考生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科

理工

40

4150

 

020109

金融工程

本科

理工

80

4600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

本科

文理

90

5050

招英语考生

050202

俄语

本科

文理

45

5050

招英语考生

050209

朝鲜语

本科

文理

30

4800

招英语考生

050207

日语

本科

文理

45

5050

招英语考生

文学院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文史

80

3850

 

050303

广告学

本科

文理

80

5000

 

050103

对外汉语

本科

文史

80

3850

招英语考生

080303

工业设计

本科

艺术

40

6200

 

050408

艺术设计

本科

艺术

40

6200

 

法学院

030101

法学

本科

文理

80

4600

 

030302

社会工作

本科

文理

60

4600

 

软件学院

080611

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

本科

理工

280

8000

招英语考生

080611

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本科

理工

120

8000

招英语考生

080611

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

本科

理工

120

8000

招英语考生

080613

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

本科

理工

80

8000

招英语考生

本科合计

4294

分享

热门关注

2020西藏自治区考研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新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宁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贵州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广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天津理工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0年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0年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