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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7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高考招生章程 青岛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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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理工大学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 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 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邮编:266520

  3. 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1号,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1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216.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4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213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4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360人,其中专任教师1497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7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73人;正高...

与2020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青岛理工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 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号, 邮编:266520

3、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216.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4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207.4万册,电子图书资源量约7172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4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362人,其中专任教师1496人。师资队伍中有正高级专业技术...

与2020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是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拥有市北校区、嘉陵江路校区和临沂校区三所校区,学校为维护今年招生秩序特制定了本章程,感兴趣的考生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青岛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1.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2.嘉陵江路校区: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3.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理工大学设立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九条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招生专业与分省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等规定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征集志愿。

  3.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考生文化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

2015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2015年招生章程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15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 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号, 邮编:266520

  3、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186.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3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199.35万册,电子图书资源量约6572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6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251人,其中专任教师1422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54人,具有...

2012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青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四条、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429

  第六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本科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办学地点:

  1、四方校区: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黄岛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号,邮编:266520

  3、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邮编:273400

  第九条、招生范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第十条、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93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辖四方、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86.8万平方米。在校普通本专科生29129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217人。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8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22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学校被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010-2011年度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现有教职工2278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7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053人;教授176人,副教授510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370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院士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7人。有全国高校教学名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8人。

  学校贯彻党的办学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学术民主与学术创新、社会公允和以人为本,秉承“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理工大学精神传统;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建设发展。努力把...

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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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93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获批国家级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

  学校目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844人。学校现有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工程管理、资产评估、工程、会计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招生人数

  学校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48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及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另外,学校还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学校自主确定复试资格线,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的专业。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专业学位(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学历及工作履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青岛理工大学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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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理工大学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 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 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邮编:266520

  3. 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1号,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6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216.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4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219.73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9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378人,其中专任教师1437...

2015年青岛理工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 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号, 邮编:266520

3、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186.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3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199.35万册,电子图书资源量约6572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6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251人,其中专任教师1422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5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904人;正教授160人,副教授450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366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7人。有全国高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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