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将于11月28日举行,小编从出国留学网题库中为大家挑选了2015年11月证券交易考点:委托人、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频道。
委托人、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熟悉)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客户与证券经纪商之间的代理关系,而并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
▲证券交易中的委托单,如经客户和证券经纪商双方签字和盖章,性质上就相当于委托合同。
▲客户是授权人、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代理人、受托人。
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 利 | (1)选择经纪商的权利; (2)要求经纪商忠实地为自己办理受托业务的权利; (3)对自己购买的证券享有持有权和处置权; (4)对证券交易过程的知情权; (5)寻求司法保护权; (6)享受经纪商按规定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如交割单的打印、证券和资金结余的查询等。 |
义 务 | (1)认真阅读证券经纪商提供的《风险揭示书》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了解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按要求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2)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填写开户书,并接受证券经纪商的审核; (3)了解交易风险,明确买卖方式; (4)按规定缴存交易结算资金; (5)确定委托手段; (6)接受交易结果; (7)履行交割清算义务。 |
2.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 (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 (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 (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 |
义务 | (1)在客户办理开户手续时,证券经纪商应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提醒客户了解并注意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 (2)按规定与客户签订载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制定的必备条款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3)坚持客户适当性管理原则; (4)必须忠实办理受托业务; (5)坚持为客户保密制度; (6)如实记录客户资金和证券的变化; (7)不接受全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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