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没有开始,考生们一定要好好准备复习。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整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016年一建考点辅导(15)”,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辅导: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
1.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在国际上,许多项目管理公司、咨询服务合同等也多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方式。
3.在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时,业主与承包商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如何向承包商支付酬金的条款。
(2)应该列出工程费用清单。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辅导: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 | 适用范围 |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 在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此合同形式,有时可分几个阶段谈判付给固定报酬。 |
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 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
成本加奖金合同 | 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时,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可采用这种形式。 |
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 在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的合同中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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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辅导: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一、特点
1.对业主的优点: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2.对承包商的特点:
(1)优点:比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低,利润比较有保证,因而比较有积极性。
(2)缺点:合同的不确定性,由于设计未完成,无法准确确定合同的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同的终止时间,有时难以对工程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二、适用条件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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