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栏目本次为你带来的是公务员公共基础科目的公文改错考点,这对于部分考生是一个难点,可当你成为公务员的那一天公文写作时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克服这一难点了。详情请看下文。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本次就为广大考生带来: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辅导:公文改错,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大多数考生在做公文改错题的时候总是觉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处理。殊不知公文改错题在很多地方都会习惯性地设立陷阱。而我们把握住了这些陷阱后可以按图索骥,从而啃掉这块“硬骨头”。下面就为大家梳理下公文改错中我们常见的陷阱。
一、标题
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和提示,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其中,“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名称,“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是事由,“通知”是文种。
这里如果要出错的话,常常就是三要素的问题了。比如,有多个发文机关或者干脆没有发文机关,再比如说文种杂糅“XXX请示的报告”。再者需要在标题注意的是,标题有可能涉及到回行。而回行需要做到词义完整。比如“宏观”就是一个词。若是在标题中“宏”放在最后,“观”放在回行,则这个标题是错误的。
二、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制发公文的编号。发文字号通常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如“国发〔2011〕35号”,“国发”是国务院机关代字,“2011”代表年份,“12号”是文件的发文序号。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三、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的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也就是说,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对方机关。
主送机关容易出错的就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出的请示或者报告等上行文。这种上行文一般只有一个主送机关,所以一定要找准,防止多头主送。再者,在找主送机关的时候还要注意级别,防止越级主送。比如发文机关是乡政府,请示的时候就应当找县政府,若是主送到市政府或者省政府那里,则就犯了越级主送的错误了。
四、正文
正文部分容易出错的就是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而这里常见的就是写一级标题就用了阿拉伯数字。
五、成文日期和印章
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日期。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如:“2014年5月1日”。而这里数字是不用中文而用阿拉伯数字。
综上所述,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希望考生在看到公文改错题的时候,也可以从上述这些方面下手,提高作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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