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决定与判决和裁定不同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决定与判决和裁定相比,有以下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
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裁定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部分用于决程序问题,而决定只解决程序问题。
2、适用主体不同
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和裁定,而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作出。
3、效力不同
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机关和人员依法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决定无论由哪一级、哪一个公检法机关作出,均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和抗诉,即使允许复议的,复议也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例5】(-2-65)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
A.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B.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
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
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
答案:CD
【例6】(2010-2-35)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作出
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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