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辩论原则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辩论原则”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前提。

(一)辩论的内容

1、辩论的主体是指抗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2、主要在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3、辩论的内容是证据问题、事实问题和法律(实体法和程序法)问题。

(二)辩论原则要注意以下两点

1、除了在法庭辩论阶段集中辩论以外,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也可以围绕某一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及证明作用进行辩论;2、法庭应当保障控辩双方有平等、充分的辩论机会。

(三)辩论原则的精神是赋予双方平等的直接的对抗手段,通过双方充分陈述已方理由,反驳对方主张,使法官“兼听则明”,形成自己最合乎事实和法律的正确判断。

 2013年最新国家司法考试在线模拟试题软件免费下载(海量在线试题,免费下载)

  司法考试二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