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华人评论:海外华人社团之我见
从当年先侨乘桴渡海,到异乡挖矿开路、拓荒营商,一直到今天,有人烟处便有华人,有华人处便有社团,而且山头林立,牌子特多,名堂也大,从一乡一镇的同乡会,到一市一省的联合会,再到一国一洲甚至全球世界的总会,包罗万有。数据显示马来西亚华人社团有七千九百个,而纽西兰椐说也有差不多两百个。所以常听到有侨领人物的名片由于头衔太多,要做成三折四迭的。在茶楼饭馆里啃排骨饮茶,一圆桌边坐十来人,其中有会长、理事和秘书长名衔者必过半。
社团繁多、侨领众甚,已成为海外华人社会一大奇观。
1840-1949这一百多年里,中国饱受外忧内乱、天灾人祸的折磨,华人迫于无奈漂泊海外,不仅作为契约劳工受到压榨盘剥,也极难得到当地政府公正善待,更不能奢望得到母国保障。先侨为求自保生存,只能依籍与利用血缘、地缘关系,成立乡邦、业邦、宗亲会馆、秘密会社一类传统社会组织,互相接济帮助。当年一个初抵斯土的华人,只要找到唐人街,走进自己所属乡籍的会所,都有办法找到一宿三餐。
那时候华人组织起来是为了互助。在南太平洋的斐济,台山人邝氏开了一间「安和祥」公司,当杂货业务拓展至山头部落,公司就安排同乡到各处开店,由总部供货在当地零售给土人,并以物易物收取椰干、土酒与海参等特产。年底结数时扣回本息,其余利润便作为各分店同乡之所得。所以「安和祥」得以构建起一张星罗棋布的华商网络。彼此之间,只凭乡梓之情与重诺守信。
一些先于同胞到埠或早期发迹的老侨,其店铺往往成为侨胞聚集议事的地点,这些老侨也被推举为裁决争执、做中作保、出头交涉的头面人物。华人社团的由来便发韧于此。纽西兰早期先侨如徐肇开、周祥与陈达枝等,都是这一类的侨界先驱人物。
初期的华人社团主要活动是维护经济利益、互助并济、乡亲联谊以及自授中文,其功能集中在自保生存与固本培根之上。尽量避免涉及政治,只是在辛亥革命与抗日战争中,海外华人出现过全球规模的行动。
从1909年成立的纽西兰中华会馆章程中,就可以看出当年华人社团的取向。中华会馆章程规定其宗旨为:联络侨民团体;沟通华侨情谊,互相助扶与排难解纷﹔推进华侨智识,拟设英文夜课。要求华侨商贾热心公益及社会之进化,不涉党派界限宗教政治。」
一百年前的第一个纽西兰华人社团便已有了以上宗旨。
从当年的一个、几个、十几个社团到今天的近两百个社团,纽西兰华人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华人国籍属性上,已经逐渐完成本地化,并且努力融入本地社会,华人社团在组织形式上也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团体也多了,改变了以血缘、地缘维系组建华人宗亲、同乡社团的情况,这种新老交替的现象可喜可贺,更证实侨社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但是,如此名目众多的社团,有许多是大同小异,迭床架屋,功能重复的,造成侨社原本极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严重虚耗浪费。
大多数社团建立伊始,集会者众,领导名流到场讲话致贺,极尽溢美之辞。歌手琴师,金龙彩狮,齐舞助庆。会长秘书长理事披彩挂红,齐开万字笑口,合影存念。虽也订有章程,但开了几次会便这个请假那个不来,会员日减,最后只剩下会长付会长秘书长几个核心人物,遇事列本会大名于上以示参与支持,照准不误。表明人还在,会未垮,仅此足矣。
就这样还有争会长当的,当不上就另立山头,再搞多一个会自己当会长。结果是社团越来越多,侨领也越来越多,办的实事是否越来越多呢?就不得而知了。
许多华人社团都无法摆脱这么一个怪圈:轰轰烈烈成立,冷冷清清收场;山头林立,不同进退,会旗遍地,将多兵少。
社团内乱与侨领不才,又造成侨胞失望之余的社团冷感,也导致侨界民意混乱、人心涣散。
要搞社团首先要促进侨界和谐,致力新老侨社团的团结和谐。由于背景的不同,地缘、血缘不同,新老华侨的社团须要互动沟通,在重大事情上,连手并举,共同呛声。想割裂侨界历史的因循沿袭,人为将华人族群切分的做法,只能是一种自残,不利于凝聚侨心与集中力量。
社团内部则须要现代化的、健全的规章制度,透明的财务制度,这是华人社团发展的根本基础。
社团和谐与兴旺的关键是侨领。社团领头人个人私德公心尤为重要。首先要自律自省,以义工精神作奉献,服务侨胞。如果侨领自己不按社团章程制度办事,独断专行,缺乏对其他会员的尊重,事事处处为自己的名利考虑,必然会导致社团凋零,众叛亲离。侨胞对侨领的要求,也应宽容一些,毕竟不是在「选圣」,能有心为民、出钱出力,无大奸大恶大谬大错,就应该给予肯定与支持。
对不同甚至针锋相对的意见,要学会倾听,注意沟通,按侨团内的民主程序办事是保持社团和谐兴旺的基本工作方法。
社团内或社团之间有不同意见很正常,对不同意见要尊重和包容,通过倾听与沟通来化解;即使一时不能化解,也要严格遵照社团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处理,最好不要唱对台戏、拆台、倒阁和挑拨离间。纽西兰华人社团中也发生过不少对簿公堂,「宫廷政变」,鹊巢鸠占等等的闹剧。
关于为什么要搞华人社团,最近有这么一种提法,认为「华人社团要定位本地化;力争平等权益;注重经贸活动;组织规模和活动范围国际化。」
笔者也认为,不管在何时何地,华人社团首先必须以争取与维护华人的经济、政治权益为目标,首先致力推动华人知法守法,融入本地社会;
其次,应该积极参与本地公益文体等社会活动;
其三,坚持与宏扬中华文化,其中除了举办各项活动,还应包括对华文媒体及华校的支持﹔
其四,促进侨居国与祖籍国的经贸、文化交流往来。
在纽西兰搞华人社团,钱财不缺,俊彦济济,缺的是让大多数社团联合起来的共同理念以及众人一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