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1 | 560103 | 数控技术 | 三年 |
2 | 560104 | 精密机械技术 | 三年 |
3 | 560205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三年 |
4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5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6 | 60040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7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8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9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0 | 620101k | 临床医学 | 三年 |
11 | 620102k | 口腔医学 | 三年 |
12 | 620201 | 护理 | 三年 |
13 | 62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年 |
14 | 62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15 | 620404 | 医学美容技术 | 三年 |
16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17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18 | 6307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9 | 640102 | 导游 | 三年 |
20 | 640105 | 酒店管理 | 三年 |
21 | 650122 | 人物形象设计 | 三年 |
22 | 6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23 | 670202 | 商务英语 | 三年 |
24 | 670208 | 应用韩语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东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辽东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措施说明
(1)本、专科学生中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学校学习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师范类专业设置专业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孤儿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本科在辽宁省志愿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在第一阶段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第二阶段投档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临床医学专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报考的学生必须是已签订《201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并且要对应签协议的市(县)填报志愿,在专科提前批投档,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再在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进行投档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有文件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1)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中职升高职、中职升本科:按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中师升本:按教师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4)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加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加试、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专升本: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1)辽宁省录取办法: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2)其它省份
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计分排名。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单 位:辽东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传 真:0415-3789104
学校网址:http://www.ldxy.cn/
辽东学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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