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体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iqrsc@163.com,附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含笔试通知)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参加笔试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参加笔试确认单”到专用邮箱ziqrsc@163.com进行确认(笔试通知在反馈初审结果时同时告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按30%、30%和40%计入总成绩;不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定于8月中下旬在杭州市举行,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到户籍、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应印证材料;涉及到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2、面试。在杭州市举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电话通知,并在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各岗位的需求条件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顺序高者优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顺序高者优先;不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顺序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各环节成绩都相同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确定公示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承办,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替补。需要替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察审计室反映。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察审计室:0571-81100039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用人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0577-88330560
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0579-82185060
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0580-8129219
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0576-88686286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州分院:0572-2129267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丽水分院:0578-2227120
嵊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0580-5083709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萧山分院:0571-57575361
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0571-878524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