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年山东日照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考生们喜欢!
山东省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2016年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及《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3]23号)有关规定,现2016年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毕业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一式3份)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西侧)二楼43号就业援助窗口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
三、招聘方式
公益性岗位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两部门会同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如岗位未有符合人员,取消此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未通过申报单位面试的,可调剂一次单位。
四、聘用管理
经考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可以延续至其退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公益性岗位计划
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招聘职位、条件、待遇等见附件。
咨询电话:8866151、8866028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