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类别见《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201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类别”。
2.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路28号,海州区政府450房间)领取准考证。
5.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已就业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