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规定的考察(政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18-85605580(海州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05367(海州区纪委)
0518-85427962(海州区人社局)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