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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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1.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13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

  3.

  某县开展了一场政行风“民评官”活动,来自全县民营企业、学校、农村、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的500多名代表聆听来自县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等11个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评价。“民评官”意味着( )。

  A.人民群众可以更好行使监督权

  B.真正富裕人民群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人民群众开始享有当家做主的权利

  D.行政官员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

  4.2012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了一家宾馆。2013年5月,甲因疾病死亡,其妻戊为唯一继承人。下列情形中,戊能够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 )。

  A.甲在与乙、丙、丁签订合伙协议时约定死后由戊继承其合伙人资格

  B.戊生活困难且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曾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丙、丁对戊成为合伙人均表示赞同,只有乙表示反对

  D.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房地产资格从业证,虽然戊不具有,但甲具有

  5.

  《婚姻法》规定,在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者禁止结婚。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 )。

  A.防止家族势力的过渡膨胀

  B.处于伦理道德的考虑

  C.避免包办婚姻

  D.减少遗传病的发病几率

  1.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的供给。

  2.答案: D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A

  解析:

  根据题意可知,各行各业代表通过聆听主要部门执法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进行满意度评价,更好的行使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故B、C、D项错误,应排除;A项正确,应选。

  5.答案: D

  解析: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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