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行为基本分类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行为基本分类”,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行为基本分类

  一、依行为主体的性质和特点分类

  1、依行为主体的特点,分为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2、依主体意思表示形式,分为单方行为、多方行为

  3、依主体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代理行为

  二、依行为的法律性质分类

  1、依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2、依行为具有公法性质还是私法性质,分为公法行为、私法行为

  三依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相互关系分类

  1、依行为的表现形式,分为积极行为、消极行为

  2、依行为的主从关系,分为主行为、从行为

  四、依行为的构成要件分类

  1、依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分为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

  2、依行为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法律要件,分为要式行为、非要式行为

  3、依行为的有效程度,分为完全行为、不完全行为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真题及答案汇总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