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摄影专业)
录取工作:
1、摄影专业的文化课分数最低控制线依照全省艺术类专业执行。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文化课分数本科最低控制线,由我院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我院校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联系电话: 0553-5771509 (院招生办)、0553-5773165(美术系)
手 机:13470754908(
电子邮箱: wjxyzsb@163.com
信息发布及成绩查询网:www.ahnu.edu.cn/site/wjzsb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邮政编码: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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