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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9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和市直单位工作需要,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编办、濮阳市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与岗位
计划招聘495人,其中市直局委所属事业单位43人,市直卫生系统452人。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它要求;
5.年龄要求专科、本科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10级岗位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7级岗位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人员;
6.濮阳市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需回避的人员;
8.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