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资格确认时需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的同版照片,招聘组织单位留存1份、考生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17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函或学校证明,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编在职人员(含已在本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但尚未在人社、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需提供工作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从濮阳市入伍或濮阳市籍服现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另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岗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岗特岗全科医生、在岗特岗教师须出具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不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书。
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即为面试凭证,凭此表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在资格确认期内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应聘信息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卫生系统医技稀缺岗位达不到3:1的比例,所有应试者进入面试。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已审核通过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卫生系统专技岗位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其他考生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个人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和人员名单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或主管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招聘公告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招聘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濮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393-6189693
濮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393-6665562
濮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pyrsjj@163.com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93-6665582
2.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濮阳市2016年市直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濮阳市2016年市直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1
|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 0393-6189686 |
2
| 市委宣传部濮阳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 0393-8990708 |
3
| 市文联市书画院办公室
| 0393-4428770 |
4 | 市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 6657249、6657367
|
5
| 市检察院政治部人事处
| 0393-4653262 |
6 | 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 0393-6665226
|
7 |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 0393-8820090 |
8
| 市人社局人事科
| 0393-6665589 |
9
|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 0393-6668551
|
10 | 市文广新局人事科
| 0393-6668355 |
11
| 市农业局市畜牧良种繁育中心 | 0393-4417270
|
12
| 市农业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0393-4415156
|
13
| 市水利局人事科 | 0393-4401029 |
14 | 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
| 0393-6665010
|
15
|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 0393-4622070
|
16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人事科 | 0393-4420595 |
17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 0393-8116208 |
18
| 市濮上生态园区管理局
| 0393-4605733
|
19 |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 0393-6665586 |
20 | 市卫计委人事科 | 0393-6661539 |
19
| 市安阳地区医院
| 0372-5958570 |
20
| 市中医院
| 0393-8758130
|
21
| 市妇幼保健院
| 0393-5388619 |
22
| 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眼科医院)
| 0393-8222066 |
23
| 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
| 0393-6167957 |
24 | 市第五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
| 0393-8798801
|
25
| 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 | 0393-6188626
|
26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393-6661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