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
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聘用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8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信息于2017年1月9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公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1月10日至13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507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使用全英(俄)文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试题命题组命题,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外语翻译能力。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日,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考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公布。
(二)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进行通知。面试入闱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分为外语口语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题由试题命题组命题。外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汉语和外语互译能力和水平。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结构化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同时进行,各为15分钟。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闱比例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