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十堰郧阳区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大家喜欢!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1月公开招聘6名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大厅窗口队伍建设,全面服务“四个郧阳”,经区政府同意,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6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上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6人,均为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前台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
4、身高:男1.68米及以上,女1.55米及以上;
5、年龄27周岁以下(阳历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资格审查、上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费用:50元。
地点: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新天地售楼部正背后,原水上乐园旁)
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如实、正确填写《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招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或填写好后现场上交),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同底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等资料,在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3、发放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16日下午5:30前
(二)上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政审
1、上机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9:00-10: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上机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对时事政策掌握程度。具体包括汉字输入、EXCEL制表、应知应会时事政治常识。上机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前12名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前6名作为体检对象。如果第六名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果上机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成绩靠前者作为体检对象。
3、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1月20日-1月22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要求:上机操作及面试综合成绩(总成绩)前6名作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总成绩前6名体检合格者为拟招聘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顺序递补。
4、政审
政审时间:2017年1月23日。
政审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如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入围人选中进行顺序递补。
五、聘用人员的使用和待遇
1、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与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区国家税务局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三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在试用期间,由于辞退或解聘出现空缺的,顺序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为每人每月2800元(含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00元,绩效工资由单位考核后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本地相关标准缴纳。不提供食宿。聘用合同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按工作需求发放制服。
六、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接受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719-7668068
联系人:潘理理
公告公示网站:http://www.hbyyrsj.gov.cn
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