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3月18日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定向招录紧缺专业职位按照1:1.5的比例划线确定面试人员。如该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
(六)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2017年4月13日至16日进行。具体事项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七)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2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十堰市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不简单地以分数取人。十堰市委组织部组织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审批与录用
十堰市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后,经湖北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十堰市委组织部根据需要,从同一招考类别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补录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选调生 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 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 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调生的分配和使用
对确定录用的选调生 人选,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高校发文予以确认,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同有关高校负责办理选调生 的派遣报到手续。选调生 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 录取资格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各有关高校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及时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十堰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 ,由十堰市委组织部于2017年7月中旬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十堰市委组织部安排到县(市)区基层工作。2017年新招录选调生 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湖北省选调生 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鄂组发〔2011〕7号)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选调生 招录的实时动态信息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查询。
附件:
1、《2017年十堰市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xlsx
2、《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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