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教师资格讲课过程评价标准之教学技能 ”,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讲课过程评价标准:教学技能
语言表达准确、有条理、有感染力(10分)(音、体、美学科为5分)
讲解能做到清晰、准确、规范;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语言流畅、生动、感染力强;能启发学生积极主动思维。
教态自然、大方、亲切(5分)
教态庄重且自然大方,有亲和力;言谈举止符合教师风范。
板书清晰、工整、有逻辑性(5分)(音、体、美学科除外)
板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与所讲内容紧密配合。有助于突出教学重点。
问题情境呈现或演示准确、恰当(5分)
问题情境呈现清晰、准确;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学生观察、思考。符合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
备注:音、体、美学科问题情境呈现、动作示范或演示准确、恰当共为15分。
如何对试讲内容进行总结评价(教学构思)
其实是一个小型说课。
把教案中的必备内容进行说明。
要以教学目标为导向,以教学原理为基础,要说明怎么教,怎么学和为什么这么教、为什么这么学。
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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