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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1、教育系统274名;
2、卫生系统32名;
2、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
3、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大专28周岁及以下;本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生、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1日。
5、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
6、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职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户籍要求: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凡限信阳户籍的以下情况视为信阳户籍:以报名时出具户籍显示信息为信阳(市辖县区)为准。限罗山户籍的以下情况视为罗山户籍:(1)罗山户籍;(2)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罗山户籍;(3)考生父母为罗山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罗山户籍。
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00至19日18:00,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2:00,已报名但审核未通过人员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12:00。
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6-7676782、0376-12333。
2、查询初审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用单位要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随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每科30元)。考生缴费需使用银联卡,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缴费完成后及时打印《罗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0日24: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 26日9:00至8月28日8: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条件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报考;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应聘资格。
6、其他事项。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或专业)。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人员在核减岗位公告发布后2日内到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但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8:30-10:30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①报考县直及乡镇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分类考试科目):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4)方法:闭卷考试。
(5)报考县委党校、罗山高中、农村高中、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免笔试(研究生笔试成绩取该招聘岗位笔试第一名的成绩)。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6)加分条件:在罗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生和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7年8月25日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报考县委党校、罗山高中、农村高中、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或相同面试方式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资格复审
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其他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同一职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进入面试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于指定时间到县人社局前楼一楼大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罗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⑤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条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有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核实并签名负责。
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报考教师岗位者(除要求师范类专业职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者优先;
(3)以上都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四、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聘用人员服务用人单位不低于3年,试用期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五、招聘纪律
罗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招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xy.lss.gov.cn)和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o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七、报名应试者应仔细审读本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报考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对公告理解有歧意的,应事前咨询,事后不予支持辩解;同时报名者应对自己所申报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公告由罗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教育系统 15937642669
卫生系统 2172752-8813
其它单位 0376-2178885(6)转8707
报名网址:http://www.xysrsjzlzpksbmw.gov.cn/webregister/index.aspx
罗山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