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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考题:代理制度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含义
PS:代理是一种事实行为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基本结构: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指被代理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
内部授权委托或法律规定
代理人 外部行为
第三人
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者缺一不可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的种类
i.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ii.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不需指定过程)
iii.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所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需要指定过程)(②和③都属于法定代理)
PS: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关键区别是依据不同。
(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1、当授权不明确时,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又称:有权代理)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①没有代理权
2、无权代理 ②超越代理权 的责任承担
③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1) 经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2) 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3)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
(1) 对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 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 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
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转托的,代理人对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
紧急情况除外。
(四)代理终止
1、 委托代理的终止:
①代理事务完成;
② 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
③ 代理人死亡; 注意:这里没有被代理人死亡。
④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⑤ 作为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①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②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③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④ 取消指定;
⑤ 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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