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会《税法》考点:税法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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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注会《税法》考点:税法构成要素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关系: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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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额=税基*税率}

  三、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税率=税额/征税对象}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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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有的税采用两种税率形式

  四、纳税期限: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税法规定的缴纳时限不包括“申报期限”}

  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界满之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纳税期限:(3个)

  例如:销售货物(增值税)

  2016.3.12 开具发票 价款100万 税款 17万{3月份的税,要在4月15日之前缴纳,否则要罚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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